办件编号:GZWD1515680103037
咨询内容:
根据《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270号)的相关规定,人防工程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,应当依法采取招标的方式,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、施工和监理单位。部分小型人防工程(500㎡以内)的维修改造是否也需要按此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、施工和监理单位?
答复内容
根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279号)第十二条规定,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:(一)国家重点建设工程;(二)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;(三)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;(四)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、援助资金的工程;(五)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。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》(〔2003〕国人防办字第18号)第十七条规定,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下列标准划分(一)大型项目:投资规模2000万元(含)以上的工程;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各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。(二)中型项目:投资规模在600万元(含)以上,2000万元以下的工程;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的各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。(三)小型项目:投资规模在200万元(含)以上,600万元以下的工程。(四)零星项目: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。问政人提出的500㎡以内的人防工程,不能确认是否为小型项目,如果按投资规模确认为小型项目或零星项目,就不在必须实行监理的范围内,是大中型项目就需要确认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。
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
2018年01月18日
来源:红网综合
作者:曹朝保
编辑:刘秋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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